近日,已经消失了八年之久的湖州南浔区“老赖”项某突然打电话联系了德清法院执行局干警,主动要求归还欠款,并要求法院立即删除他的“失信人”名单,好让其儿子顺利录取公务员。
湖州市南浔区项某因养殖需要于2006年10月向德清县某饲料有限公司购买饲料,截止2008年4月17日尚欠德清县某饲料公司饲料款35100元,并出具欠款单一份,该欠款单载明欠款必须在欠款之日起半月内付清,逾期则每月按货款3%承担违约金。事后,经饲料公司多次催讨,项某仅支付饲料款25000元,余款10100元一直未支付。
2010年3月23日,德清县某饲料公司向德清县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德清县某饲料公司与被告项某的饲料买卖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被告项某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货款,依法应承担支付所欠货款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项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多次催讨,项某均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一晃数年,被执行人项某态度越来越冷淡,甚至为了逃债项某跟法院执行人员玩起了“捉迷藏”,铁了心赖账到底。为此法院执行人员千方百计寻找执行线索,除了对被执行人项某进行媒体曝光、集中执行外,还将被执行人项某录入失信“黑名单”。
今年湖州公务员招考时,项某儿子参加考试并通过笔试,担心在政审时被查出其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无法通过政审。这可急坏了一家人,妻子骂丈夫,儿子怪父亲失信,敦促赶快还钱。“都怪我法律意识不强,才给儿子造成了不良影响”,项某来到法院主动承认错误,表达立即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意愿。昨天八点刚上班,项某将货款和利息14000元交到法院。事后,法院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这起拖了8年未决的执行案件终于得以圆满解决。